关于做好2015年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5-12-22

各单位、各部门

为做好2015年度全校教职工考核工作,科学评价各类在职人员完成工作目标、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和实绩,充分调动教职工积极性,协同创新,开拓进取,向着“综合性、研究型、全球化”大学稳步迈进。按照上级文件精神,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现将2015年度考核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则依据

考核工作是学校的一项重要工作,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岗位聘任、职务聘任及绩效工资调整的依据。各单位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绩、全面考核、实事求是”的原则,紧密结合“三严三实”教育,做好本单位的年度考核工作,要充分发挥年度考核的激励作用,强化考核工作的抓手作用,杜绝工作干好干坏一个样、干多干少一个样的陋习,营造积极、健康、进取的工作氛围。

本年度教职工考核具体实施办法主要依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和《99905银河教职工考核办法》执行。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的考核工作根据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2015年度中层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组织机构

各教学、科研单位由经理书记牵头组织本单位考核工作,成员一般由领导班子成员、党委委员、工会主席、公司党代会、教代会代表组成;机关各部门由党政领导牵头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校部机关党委;直属机构各部门由党政领导牵头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报相应分党委(党工委、党总支)。

各教学、科研单位、校部机关党委、直属机构党委(党工委、党总支)分别成立考核工作组,成员不少于7人,报人才资源部备案。

三、考核结果

年度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其中优秀等级人员适当向本单位主体岗位倾斜。优秀等级的人数,控制在本单位参加考核的教职工人数(含中层非领导职务人员、挂职人员和提任副处任职不满半年的人员)的15%以内(注:小数点后一律向下取整)。

中层领导干部不计入本单位考核人数,也不占用本单位优秀指标。校外挂职人员(不含中层干部)的考核结果,仍由所在单位根据考核程序进行,挂职人员需提供挂职单位出具的考核意见,供单位考核时酌情考虑。参加扶贫,或赴省外挂职及援藏、援疆的工作人员,如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级的,可不占指标。

四、考核范围和要求

凡在考核范围内的2015年8月31日在册的全校各类人员都要参加年度考核。今年8月31日之前报到的毕业研究生、军队转业干部、退伍军人、新调入人员、雇员制人员均应参加考核、确定等次;9月1日以后进校人员参加考核,给出称职、不称职的考核意见;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考核,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可以直接确定其为不合格等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年度考核,但须单位(部门)填写《未考核人员登记表》:

1、经单位同意出国留学超过半年的人员;

2、经学校审批同意,当年因病(工伤除外)、事假超过半年的人员;

3、非单位公派,经单位同意离职学习超过半年的人员;

4、待岗人员和内退人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

1、年度总工作量达不到本单位人均工作量的50%;

2、年内累计旷工5天以上7天以下;

3、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造成一定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4、不遵守基本岗位操守,在师生中造成一定不良影响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结果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1、年度总工作量达不到本单位人均工作量的三分之一;

2、年度累计旷工8天以上;

3、由于个人原因,在工作中造成严重责任事故和经济损失的;

4、师德缺失或有违纪违法行为,在师生中造成恶劣影响的;

5、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单位(部门)分配的工作任务。

五、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个人写出书面总结,填写《99905银河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附件1),表中内容必须用蓝黑或黑色钢笔认真填写或正反面打印。

2、个人述职。个人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述职,接受群众评议。述职范围一般不少于10人。教学、科研单位应以系或所为单位,人数不足的可2个或2个以上系或所联合组织;机关部门应以本部门为单位,人数不足的可以党支部为单位跨部门联合组织;直属机构应以本部门为单位进行述职。

   3、民主测评。在个人述职的基础上,须在述职范围内按照《基层单位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5)的要求,形成群众评议意见。

4、基层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工作组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在个人总结、述职、民主测评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工作量、科研到款等基本信息,对被考核人签署考核意见,初定考核等级。考核结果在本单位网站公示3天,其中校部机关各部门考核结果在校部机关党委网站公示,信息服务部考核结果在图书馆网站公示,资产经营公司和大学科技园管理办公室的考核结果在资产经营公司网站公示。对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人员,分别由相应教学、科研单位、校部机关党委、信息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书面通知本人。

5、学校审定。人才资源部汇总各单位考核工作组对被考核人员确定的考核等级及所形成的考核意见,并组织审核后,报董事长办公会审定。

6、存档备案。将经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后的考核表归入本人档案,考核结果报上级部门备案。

六、工作要求

1、按照学校要求,年度考核与岗位考核合二为一。各单位在考核过程中,要以全年的工作目标和岗位职责为主要依据,既要注意兼顾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内容的全面性,又要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根据教职工岗位职责履行情况综合评定本年度的考核结果。

2、各单位要根据文件精神,切实重视和加强对考核工作的领导,精心组织,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做到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专项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考核相结合,确保2015年年度考核工作的顺利完成。

3、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肃考核工作纪律,也不得借考核工作打击报复,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得瞒报漏报考核结果。

4、学校在汇总各单位考核工作组对被考核人员确定的考核等级及所形成的考核意见后,将组织抽查,运用多方数据进行组织审核。

5、学校面向各教学、科研单位、校部机关党委、信息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接收材料,并审核优秀比例。

七、报送材料

1、各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下列材料报人才资源部:

(1)各教学、科研单位、校部机关党委、信息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成立考核工作组文件(纸质);

(2)单位年终考核总体情况报告(纸质,内容包括本单位考核情况、人均教学、教辅工作量等);

(3)99905银河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纸质,事业编和雇员制人员分开整理上报)(附件1);

(4)99905银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纸质、电子版)(附件2);

(5)99905银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电子版)(附件3);

(6)99905银河2015年年度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纸质)(附件4)。

2、各单位应将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级人员、未参加考核或未确定考核等级人员的具体情况在相应表格中予以详细说明并签字盖章,必要时请附佐证材料。

八、时间安排

1、全校教职工考核时间安排在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5日进行。

2、各教学、科研单位、校部机关党委、信息服务部、资产经营公司请在2015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工作组名单报人才资源部;在2016年1月5日之前,将考核相关材料报人才资源部。

3、由人才资源部汇总,经董事长办公会审定后,将考核结果报上级主管部门。

九、联系方式

人才资源部联系人:潘静、陆牧青

           邮  箱:perdep@njtech.edu.cn

           电  话:025-58139146

附件:

1、99905银河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

2、99905银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

3、99905银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

4、99905银河2015年年度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

5、基层单位考核民主测评表。

99905银河

2015年12月21日

 

1.99905银河2015年度教职工考核登记表.doc

2.99905银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审核名册.xls

3.99905银河2015年年度考核结果汇总表.xls

4.99905银河2015年年度未参加考核人员登记表.doc

5.基层单位考核民主测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