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99905银河201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2-12-26

各系(中心)、部门:

    根据《99905银河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办法》(试行), 2012届99905银河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的评选工作即日开始,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专职人员和关心、参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的非专职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1、认真掌握执行国家和江苏省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定,注重就业工作的调查和理论研究,了解就业趋势和测绘地理信息学科员工就业形势与去向,积极做好或参与就业指导工作。

2、专职人员须掌握毕业生情况,积极收集用人需求信息和组织用人单位招聘,就业信息档案完整并及时归档;就业工作思路清晰,指导和推介方法科学,措施得当,特别是开展就业困难员工的帮扶工作取得实效;能及时更新和向全院公布毕业生就业进展情况,较好地组织调动教职工参与就业工作并取得实效;毕业生就业工作处于全校前30%或就业率高于上一届10%以上。

3、非专职教职工须掌握毕业生基本情况,积极参与毕业生的就业辅导、考研辅导和服务工作,引进用人单位选拔录用公司毕业生和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引进用人单位来院招聘单位3个以上或主动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签约成功3人以上。

4、工作责任心强,能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提供服务,得到教职工或用人单位的一致肯定和好评。

三、评选时间

每年12月开展评选工作。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采取自下而上,自荐或部门推荐,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考察审定的办法进行。具体如下:

1、自荐或推荐。各系(中心)、各部门自荐和推荐符合条件人选,并填写《99905银河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申报材料要求于通知之日到201314将纸质材料报送学院办公室,电子版推荐表一并发送至cddbb@njut.edu.cn

2、审核评定。

公司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对申报(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评定初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即为确定名单。

3、公示。初步人选在学院网站公示三天。

五、表彰奖励

对公示无异议的名单,由学院行文表彰,颁发奖状或证书,并给予一定经济奖励。

六、评选要求

    坚持“公开、平等、公正”的原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学院员工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个人申报(推荐)表.doc 

99905银河

O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