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的通知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2-10-31

各学院(部)、有关职能部门: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规范教学管理,促进优良教风、学风建设的重要手段。经学校研究决定,于本学期第10~11周(11月5日至11月16日)进行期中教学质量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期中教学质量检查范围是本学期开设的所有课程和教学环节。各学院要特别重视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和实习等各环节的检查。

    二、检查方式

    本次期中教学检查工作采取学院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以学院自查为主。主要采用随机听课、抽查有关资料、召开员工和教师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三、检查内容

    1. 课堂教学

    根据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上的检查内容全面检查课堂教学效果。

    2. 实验教学

    实验资料(教学大纲、指导书、教材)、实验条件(仪器、设施、环境)、实验安排(员工分组、实验内容与理论教学的联系等)、教师教学(准备充分、要求明确、指导认真)、实验报告等。

    3. 实习环节

    实习指导书、实习计划、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

    4. 教学质量管理规范检查

    根据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  要求》,各学院(部)组织人员对教学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

    四、检查时间

    1. 第10-11周各学院(部)进行自查。

    2. 第12周各学院(部)认真总结检查情况。

    3. 第13周召开由各学院(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参加的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汇报会。教务处汇总各学院(部)的检查情况,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分类并反馈至有关部门和学院(部)加以解决和改进。

    五、具体要求

    1. 各学院(部)要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各学院(部)、系(教研室)领导要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教师授课情况,尤其对参加“精彩一堂课”教学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的教师、本学期开新课和新开课的教师进行随堂听课并加以指导。检查期间每人听课不少于2学时,检查实验课至少1次(不开设实验的学院(部)除外),并填写《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和《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

    2. 各学院(部)要分别召开教师和员工座谈会,了解教学情况,针对师生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制订整改措施并认真做好记录。

    3. 各系(教研室)要全面检查本单位所承担教学任务(对每位教师、每个环节、每门课程进行检查)完成的情况,并认真填写《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组织同行教师开展相互听课活动,填写《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和《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由学院(部)汇总留存。

    4. 各学院对本学期开设的双语教学课程,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听课,了解双语教学的情况和效果,填写《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

    5. 各学院(部)将教师、员工座谈会时间安排表于11月6日前报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察科。教务处将派本科教学督导和有关人员参加。

    6.《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学院(部)领导的《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内审检查表》于第12周的周三(11月21日)前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督察科。

    期中教学检查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对于加强教学工作,保证教学质量有着重要意义。各学院(部)要对此次教学检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使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附表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表.doc

附表二、期中教学检查听课表(理论教学).doc

附表三、双语教学听课记录表.doc

附表四、实验课程检查记录表.doc

附表五、教师教学状况期中检查表.doc

附表六、同行教师听课记录表.doc

附表七、内审检查表.doc

 

 

                                                         教务处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发布:质量科